菲眾議院通過海洋區域法
2014/12/19 17:48中央社
(中央社記者林行健馬尼拉2014年12月19日專電)在菲律賓與中國大陸陷入南海主權爭議之際,菲律賓眾議院通過「海洋區域法」,詮釋菲國擁有主權及開發、利用資源的海洋範圍。
菲律賓眾議院17日趕在耶誕節休會前,通過眾議院第4889號法案,也就是「菲律賓海洋區域法」。
起草人之一的眾議院外交關係委員會主席比查拉(Al Francis Bichara)今天說,法案依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及其他現行法律、條約,宣示且詮譯了菲國擁有主權或管轄權的海事區域,以及開發、利用區內資源的專屬權。
此外,菲律賓也可依國際法及菲國法律,行使法案中未明定的其他權利。
比查拉說,法案一旦成為法律,將為菲國未來有關海事立法提供彈性。
根據法案,菲律賓的海洋區域是由內水、群島水域、領海、鄰接區、專屬經濟海域,以及大陸棚所組成。
法案並稱,如果菲律賓的海事區域與其他國家發生重疊,菲律賓應依國際法認可的方式劃定這些區域並解決問題。
根據程序,眾議院法案尚需上呈參議院審議,經聯席委員會整合、送回兩院各自批准,最後才能由總統簽署成為法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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